2017年度武汉商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者:jiwei发布时间:2018-03-07作者:浏览次数:868

    为做好学校2017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6日-12月29日。

二、检查考核对象

   (一)各教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机关支部所属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检查考核方式

    由校领导带队,校办公室、校纪委选派工作人员,并抽调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参与工作,分为8个检查考核小组,重点对被考核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检查考核内容

   (一)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

五、检查考核程序

    检查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

    被考核学院、部门对照《2017年度武汉商学院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撰写领导班子和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要对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叙述,“述廉”要重点叙述遵守党章党规、作风状况等内容,领导班子和全体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提前准备1套,在考核时提交给检查考核小组。

   (二)第二阶段,实地检查考核。

    校党委派出检查考核小组,赴各院部、各部门开展检查考核,其中职能部门以机关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检查考核。校检查考核小组按照下列步骤开展检查:

    1.召开述责述廉大会。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机关支部所属各职能部门,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全体中层干部仅作书面述责述廉。

参会人员范围为:全体教职工。

    2.民主测评。述责述廉结束后,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经检查考核小组讲解后,分别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作风状况民主测评表》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测评表》,测评表由检查考核小组现场回收并统计测评结果。

    3.查阅资料。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工作资料存放在会议室(或其他便于开展检查的场所)内供检查考核小组查阅,并派1名熟悉材料的工作人员与检查考核人员进行工作衔接。机关支部所属各职能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准备工作资料,并派1名工作人员到机关支部会议室集中接受检查考核,考核项目中涉及到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工作,按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统一赋分。

   (三)第三阶段,结果运用。

校纪委负责汇总统计全校检查考核情况,并将结果向学校党委和相关工作部门进行反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对检查考核情况的结果运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1.检查考核结果与学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建责任目标考核直接挂钩。

    2.检查考核排名靠后(按同类别考核对象总数的10%确定),且未被评为不合格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对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连续两年排名靠后,且未被评为不合格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对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排名靠后,且未被评为不合格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建议学校党委调整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

    3.评定为不合格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对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被检查单位及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年内评先表彰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党委调整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岗位。




        校办公室  校纪委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