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院纪〔2018〕1号
关于印发《开展全校廉政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党支部:
《开展全校廉政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学校纪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汉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
开展全校廉政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意见,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有效防控校园廉政风险,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化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校内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廉政风险,净化校园风气。
二、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18年1月31日至2月28日
(二)范围: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所属各职能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三、排查内容
围绕本学院、本部门重点工作、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关键人员,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一)对照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
(二)对照校内各项制度查找执行不力的问题;
(三)所辖教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校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校内已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类风险;
(六)具有专业特色、职能特点的个性风险点;
(七)当前未见问题,但具有潜在风险的人员或事项。
四、方法步骤
专项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月31日-2月5日)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廉政风险排查的七个方面内容,组织教职工对号入座开展自查自纠,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查清廉政风险的基本面,找准具有特色的风险点。
(二)第二阶段:整理研判阶段(2月6日-2月10日)
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开展风险研判,结合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整理形成廉政风险清单。
(三)第三阶段:部署落实阶段(2月23日-2月28日)
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廉政风险相关责任人开展集中谈话,谈风险、明责任、提要求。廉政风险清单要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排查廉政风险。
(二)突出特点,重在防控。各学院各部门要立足于工作实际,结合专业特色、职能特点,用前瞻性的眼光,将廉政风险发现在前面,把防控措施制定在前面,力求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监督,力求实效。校纪委将加大对本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廉政风险清单电子版于2月10日前报校纪委备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和廉政风险清单纸质版签批盖章后于3月1日前报校纪委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