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院纪〔2018〕4号
关于印发《武汉商学院“新衙门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武汉商学院“新衙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纪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汉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武汉商学院“新衙门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解决部分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提高广大师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校纪委在全校开展“新衙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治理重点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机关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二)治理重点
1.服务不到位问题。对待办事师生态度生硬,不及时答复和处理、
一次性告知等低效能问题;不作为、懒作为,门好进、脸好看,只微笑、不办事的行为。
2.进取不积极问题。工作时间无所事事、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上网购物;开会缺席、溜会、打瞌睡;对师生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采取措施解决。
3.工作不落实问题。对中央、省、市以及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推进慢、成效差,措施不当、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
4.担当不主动问题。工作中不主动担当、不敢担当,该担责不担责、该协调不协调、该拍板不拍板;好人主义严重,不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管理下属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遇事患得患失,决策不果断,缺乏攻坚克难的魄力,只要不出事、宁可
干事。
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自2017年6月上旬开始至7月初结束,分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6月上旬)
1.在北区行政楼设立专项治理 “新衙门作风”意见箱,收集问题线索。
2.在各部门、各学院党政办公室摆放“新衙门作风”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提示牌,收集问题线索。
3.通过到各部门、各学院召开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和征询“两员”(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将意见汇总后反馈至有关部门、学院推动落实整改,不断改进作风。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8年6月中旬至6月下旬)
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在“新衙门作风”专项治理活动中通过举报收集的问题线索重点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7月上旬)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部门、学院进行及时反馈,各部门、各学院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二)深入排查,确保实效。各部门、各学院要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措施不实、力度不够、敷衍塞责。针对反复性、顽固性较强的“衙门”作风问题,建立规范的约束性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学院要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着重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到“端正态度、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治理重点,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实抓好,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
送:校领导。
武汉商学院纪委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