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学院: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于律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影响和带动广大教职员工清廉过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廉洁提醒、响敲警钟;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管好家人,以身作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二、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
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现将相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严禁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健身、娱乐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在走访慰问、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加重基层负担;严禁借过节之名延误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各级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更要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前哨探头”作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学校纪委将持续加大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18942909343;027-84791322。
举报邮箱:whsxyjw@163.com。
武汉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28日